南丰公安 2026-5-20 16:50
“妈妈,路边有只猫头鹰不动了,我们快帮帮它!”5月19日,南丰县公安局洽湾派出所辖区某路段上演了一幕暖心场景:9岁小朋友陈伊妃与母亲外出时,发现路边蜷缩着一只野生猫头鹰。母女二人没有丝毫迟疑,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南丰县公安局洽湾派出所。最终,在派出所民警与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联手协作下,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成功重返自然怀抱。

萌娃遇客不慌乱 暖心守护待救援
当天上午,就读于南丰县登高小学二年级的陈伊妃,正和母亲饶女士步行经过一段林荫路,远远便看见一只巴掌大的猫头鹰晕倒在路旁。“老师在学校教过,猫头鹰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私自带走;妈妈也说过,遇到这种情况要找警察叔叔帮忙。”面对这只意外出现的“小访客”,陈伊妃十分冷静,当即提醒母亲拨打报警电话。为避免昏迷的猫头鹰受到二次伤害,母女二人小心翼翼地将它转移到安全区域,始终在原地守护,静静等候民警到来。
接到报警后,洽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启动野生动物保护联动机制,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前来支援。林业站工作人员抵达后,对这只“落难”小家伙进行了仔细检查和辨认,确认其为野生斑头鸺鹠(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令人欣慰的是,这只猫头鹰仅因撞击导致暂时性昏迷,体表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具备现场放飞的生存条件。在陈伊妃和母亲的积极配合下,民警与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附近林地,将猫头鹰就地放飞。随着众人轻轻松开双手,猫头鹰扑闪着翅膀,很快消失在茂密的树丛中,重新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警誉少年护野趣 言传法理守纯真
为表彰陈伊妃同学爱护野生动物、主动护生的善良举动和极强的安全法治意识,5月20日,洽湾派出所民警专程前往登高小学,走进班级为她送上专属奖状和警察小熊玩偶。

课堂上,民警亲手为陈伊妃颁发“小小生态卫士”荣誉奖状,夸赞她牢记知识、勇敢善良、遇事冷静,用实际行动守护了野生生灵,是全校同学学习的榜样。可爱的警察小熊玩偶,让收到奖励的陈伊妃满脸欣喜、倍感自豪。同时,民警借此契机开展微型普法宣讲,向全班同学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讲解常见野生保护动物种类、遇受伤野生动物的正确处置方式,引导孩子们树立“尊重自然、爱护生灵、遵纪守法”的良好理念。
这暖心的一幕,正是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落地见效的生动写照,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南丰公安始终坚持“打防结合、宣传先行”理念,联合林业部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普法教育,引导辖区群众主动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携手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为陈伊妃小朋友点赞!
本文转载自南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南丰公安,点击进入官网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