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22 | 来源: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为规范公益林保险赔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等事项的通知》(赣财金〔2025〕20号)的规定,南丰县林业局制定了《南丰县生态公益林保险赔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初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书面发送至南丰县林业局邮箱:jxnfly32047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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